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