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