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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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