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