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