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