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新臺幣50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修復漏水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