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