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