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