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