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.75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