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