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