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