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