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