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確認債權不存在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