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