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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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