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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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