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#職災 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