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原告【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】,獲被告須給付壹佰玖拾參萬壹仟壹佰壹拾捌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推薦|板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