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