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累犯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