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