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0.09%之金額,每期11,546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