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