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