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