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