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