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