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【擔心針孔而申請退費,退費文件可以直接簽嗎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