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