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