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