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改判較輕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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