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