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