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