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