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本所近日發現,有不明人士冒用本所名義設立 LINE 帳號,並可能透過該帳號與民眾聯繫,為保障您的權益,敬請務必認明本所官方 LINE 帳號,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訊息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