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