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