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