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