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