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