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