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